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做好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立德树人,以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

科学评价,保证质量。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从利于选拔人才角度,合理制定评价内容与标准,保证招生质量。

全面衡量,重点突出。对报考的推免生组织综合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考查的同时,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政策公开,择优录取。公开综合考核政策、程序,公平公正进行考核和评分,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和录像,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包括科学、合理确定材料审核各项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与工作程序,制定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推免生接收名额等,指导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科学规范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重大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学院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咨询服务组、技术保障组和推免生综合考核小组。在推免生接收工作正式开始之前,各小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1)咨询服务组

咨询服务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指定的网络空间发布与推免生接收政策、录取流程、招生数据、录取结果等有关的信息,通过学院招生邮箱、电话、指定网站等回答考生问题、收集考生信息,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2)技术保障组

技术保障组由学院熟悉网络技术和综合考核平台工具的专任教师和行政人员组成,负责综合考核前对考核场所的工作条件测试、考核流程测试、考生网络环境测试及培训,以及考核过程中各小组工作环境保障、考核过程记录等;技术保障组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配合,解决考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3)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小组,下设材料审核专家组、面试专家组、素质测评组和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推免生考核工作。综合考核小组实施集体决策,对考核结果负责。综合考核小组人员须经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后方可上岗。

1. 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审核工作方案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审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由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担任。

2. 面试专家组

主要负责推免生面试、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能力考评。面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担任(含1名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其中,组长一般由熟悉招生政策且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导担任。

3. 素质测评组

主要负责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与心理素质测评。成员由具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4. 考核工作组

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与联络、综合考核组织、成绩核算等工作。成员由符合遴选标准人员担任,共3人。

三、接收流程

(一)学院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发送综合考核通知。

(二)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分批次组织综合考核。

(三)学院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并政审合格后,学院将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四、综合考核准备工作

材料审核专家、面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培训要求参照统考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五、综合考核工作

(一)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环节。综合考核成绩有明确的计算办法。

(二)学院依据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组织推免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独立打分,并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学院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并视情况在后续综合考核中进一步考查。规范使用材料审核成绩,将材料审核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中。严禁以材料审核结果作为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集体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须提交以下所需审核材料:

(1)推免生资格证明(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2)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简介。

(4) 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5)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6)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7)有关学术成果、重要奖项复印件(如有)。

(8)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9)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还须提交至少两位报考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信封密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三)面试为综合考试的必要环节,现场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成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同一学科专业应采用同一面试方式,须确保面试流程、专家组成员以及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表现现场独立打分,并汇总形成面试成绩。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集体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学院面试考核拟在2026年10月19日前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工学楼A座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网站后续公示公告(https://gd.bistu.edu.cn/zsjy/yjszs/)。

面试考核程序如下:

(1)考生经初审进入考核名单,做好考核准备。

(2)考核小组调试设备并提前演练流程。

(3)考生按次序进入考场。

(4)考生现场确认遵守《诚信考核承诺书》。

(5)考核小组再次核验考生信息。

(6)考核小组宣读考场规则,宣布综合考核开始。面试时长应不少于20分钟。

(7)考核小组宣布考试结束。

(8)必要时,考核小组可对考生再次考核。

(四)考核内容

(1)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独立审阅和量化打分。材料审核成绩为百分制。学院基本要求为:审核成绩60分。

(2)面试考核

对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进行“专业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以百分制计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合格制考核。

“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三个部分。考生用英文做自我介绍并回答考官给出的问题,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能力进行测试。考生做10分钟展示报告,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主要参与的实践工作及成果、研究生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等内容。主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水平考核,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判断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由面试专家组给出考核成绩,学院基本要求为:考核成绩6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表现,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采取“函调”方式进行补充考核。由素质测评组给出考核成绩,学院基本要求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合格、心理素质测评未见异常、所在单位政审意见通过。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综合考核总成绩= 0.2 * 材料审核成绩+ 0.8 * 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为百分制,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 a * 专业素养 + b * 外语听说能力 + c * 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a、b、c为加权系数,a + b + c=1),各环节均以百分制计分,其中各环节占比:a= 0.6、b= 0.2、c= 0.2。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原则上接收本科专业与本学科专业相近的工科推免生的申请。

(二)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在充分考虑思想品德与学术诚信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向考生所在单位发政审表。

(五)学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历学位证书的;

3.从报名时间起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的(报名时间指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志愿的时间);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六)推免生的调档函和正式录取通知书将随统考生寄发。

七、公示

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八、体检

推免生体检工作与统考生统一组织安排。

九、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回避制度

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学院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学院应明确要求相关学生申请或报名时主动报备,并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于未按要求报备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要求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一、材料留存要求

学生申请材料,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均须进行存档。所有纸质材料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十二、申诉与复议

学院实行申诉与复议制度,由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考生可将申诉或投诉发至gdxyyjs@bistu.edu.cn。

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6年9月


附件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材料审核工作,确保审核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组成

按学科专业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由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担任。

二、审核材料

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请提交以下所需材料:

(1)推免生资格证明(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2)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简介。

(4) 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5)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6)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7)有关学术成果、重要奖项复印件(如有)。

(8)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9)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还须提交至少两位报考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信封密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三、审核流程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独立审阅和量化打分。材料审核成绩为百分制。材料审核成绩= a * 学业成绩 + b * 外语水平 + c * 科研创新潜力(a、b、c为加权系数,a + b + c=1),各环节均以百分制计分,其中各环节占比:a= 0.6、b= 0.2、c= 0.2。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